喜欢一件事才能做好它,这可不是什么新想法,用4个字概括:"Dowhatyoulove."(“做你喜欢的事”)。然而,知易行难。
小时候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些。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以为工作和娱乐截然不同。生活分成两部分:有时候大人给点活干;剩下的时间就去玩,随心所欲。偶尔,大人让做的事居然挺有趣,而玩也会有不开心的时候,比如摔倒受伤。但这种情况不多见,通常,干活都没啥意思。
既然上学是为了工作,那它肯定也很枯燥。
生活有工作和娱乐两种状态,相应地,人被分成两种,大人和孩子。大人要辛苦地工作,孩子虽然不用工作,但他们得去学校学做一些简单的事,为将来打基础。就像孩子们不喜欢学校一样,大人们也都不爱工作,这似乎显而易见。
老师尤其相信工作没有乐趣可言,这并不奇怪,因为绝大多数教师没体会过教书的乐趣。就像孩子们不能玩躲球游戏(dodgeball),非要背各个省的省会一样,老师也不得不看着这些孩子,不能躺在海滩。谁都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么说并不代表我认为允许孩子自做主张是对的,他们总得学会点什么。但是,如果大人告诉孩子“工作不都是这么枯燥,现在之所以要做些很闷的事,恰恰是为了以后可以选择能带来乐趣的工作”是不是效果更好呢?
在我9岁或者10岁的时候,父亲曾告诉我,只要我喜欢,长大了干什么都行。这话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听起来好像有人告诉我水是干的一样怪异。虽然我不敢肯定父亲想告诉我什么,但肯定不是说工作能像娱乐一样带来乐趣。过了好多年,我才弄明白这一点。
工作
很多人读完高中就开始工作了,所以,大人会在孩子读高中的时候向他们讲些工作上的事,也允许孩子跑去看他们工作的样子。那时我总觉得大人都很喜欢各自的工作,现在回头想想,也许只有私人飞行员才真正喜欢,银行经理肯定不喜欢他的那份工作。
有一种说法,中高层人士都喜欢自己的工作。于是,人们都装模作样喜欢自己的工作,仿佛自己是中高层人士中的一员,否则不仅会影响其职业生涯,而且显得没有教养。
本文第一句话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都要装作喜欢自己的工作。如果一个人只能做好他喜欢的事情,那么,有些人能成功,就是因为喜欢自己的工作。如同在美国,家家户户都有250年前法国国王用椅的不同程度的仿制品一样(尽管主人可能并不太清楚),人们对工作的态度也是在不同程度上、有意无意地模仿成功人士。
假装喜欢自己的工作的做法必定把孩子弄得精神错乱,等他们到了开始思考喜欢什么工作的年龄,绝大多数人已经完全被这种“干一行爱一行”的观点所误导。一方面,学校教导他们工作是一种责任,但毫无乐趣可言,工作甚至比上学还辛苦。另一方面,身边的大人却口口声声说他们喜欢工作。孩子们会想:“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不是孩子的错。
学校和大人们不一致的说法使孩子们错误地认为:学校里学会做的事情并不是真正的工作;工作不比学习更糟;要么那些说喜欢工作的大人都在说谎。然而,三种说法全是错误的。
最危险的谎言来自孩子的父母。如果某人选择无聊的工作是为了让全家人生活得好一点DD很多人也真的是这么做的DD那么他的孩子很可能受其影响,也认为工作挺无聊的。而如果父母能为自己多考虑考虑(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尽管以牺牲全家人的生活质量为代价DD译者注),教出来的孩子反而会好一些。热爱工作的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是昂贵的房子无法带来的。
读大学时,我才明白养家糊口不是工作的唯一目的。选择什么工作要比赚多少钱重要。虽然人们一般认为工作就是为了生存,但也有特别值得一提的故事(比如说爱因斯坦在专利局上班)说明,事实并非总是如此。
如今,工作的目的是为世界做出贡献,同时也要能够生存。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无法改变自己的错误想法,认为工作中令人痛苦的事情很多。工作中仍然需要不断钻研,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所以,人们不得不强迫自己做这些工作。
如果认为工作注定是件痛苦的事,当工作中出现错误就觉察不出来。这就是我在研究生院学习期间的思考所得。
界限
一个人能够喜欢工作到什么程度呢?如果他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停止寻找。另外,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样,低估了对工作的热爱之情,又会过早地停止寻找。他或者会听从父母的安排,或者去追名逐利,又或者什么也不做。
一方面,“做你喜欢做的事”不意味着做此时此刻最想做的事,即便是爱因斯坦也会有想喝咖啡的时候,但他会告诫自己先完成手头的工作。
我总是无法理解有些人非常喜欢自己的工作以至于其它的事都不想做,因为我从来没有如此喜欢过一份工作。如果我可以选择(a)花一小时做点什么,或者(b)瞬间转移(teleport)到罗马,然后在那里闲逛一小时。我会更喜欢哪一个呢?说实话,都不喜欢。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几乎每个人都会倾向去Carribbean飘流、做爱、或者享用美食,而不是去解决难题。做自己喜欢的事是有时间范围的。不能是只在某一刻特别想做的事,必须要持续一段较长的时间,比如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
没有成果的快乐是无法持续的,如果厌倦了躺在沙滩上,而又想保持快乐,就得做点事情出来。
另一方面,必须得喜欢工作多一点,喜欢享受少一点,要有不做点事就闲得难受的劲头。当然也不能没日没夜地工作,可以坚持工作直到疲劳为止,然后可能想做点别的,甚至只是发呆。但不要把这种时刻当成一种奖励,或者辛苦工作的补偿。
我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如果一个人在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那么不会有什么成就,因为强迫自己工作不可能比别人做得好。
要想工作得快乐,不仅要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是令人佩服的事,是那种做完可以说“哇,太酷了”的工作。不一定非得制造点什么出来,学会开滑翔机,说一口流利的外语,都足以让人感觉很酷,至少是那一刻。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测试自己。
我认为读书就不符合这一标准。除了某些数学书或者实用科学书籍,很难准确说读完一本书后的感受,这也是为什么读书和工作不太一样。只有在实践中运用了读到的知识,才会感觉有收获。
GinoLee告诉过我一个好方法DD做一件能让你的朋友说“哇”的事情。但这可能不适用于22岁以下的人,因为他们认识的人太少,碰不到真正的朋友。
诱惑
我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乎别人的看法,除非是他的朋友。不要想着出名,不必太在意众人的意见。能够得到尊敬的人的意见就够了,何必在乎那些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呢?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出名极具诱惑力,甚至可以让人放弃其所爱,转而去做一些他渴望喜欢的事情。
比如,有些人之所以写小说,是因为他们喜欢读小说,而且发现写小说可以得诺贝尔奖,于是乎他们会想,难道还会有什么工作比成为一名作家更好吗?但是,渴望成为一名作家还不够,还要喜欢写作,喜欢编故事。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就能赢得声望。然而,做某些工作会带来声望是后来才有的,爵士乐就是一个例子,其它成熟的艺术形式也是如此。所以,尽管去做喜欢的事吧,声望自会随之而来。
声望对于雄心勃勃的人来说是最危险的诱惑,想让这种人办事,只需向其保证一定的声望即可,比如让其做演讲、作序、服务于某个委员会、以及做个部门头头,等等。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不要做这类工作,如果它有趣的话,人们就无需使其听上去很美了。
同理,如果同样喜欢两种工作,其中一种会带来更大的声望,那么就选择另外一个。声望会一点点地改变人们的爱好,所以如果自己无法区分的话,那么很可能真正喜欢的是不引人注目的那个。
金钱同样使人堕落。钱本身并不危险,有些工作虽然可以挣很多钱,却被人瞧不起,比如电话推销、卖淫、或者人身伤害诉讼。做这种工作的人最终会是那些“只求生存”的人(建议:如果某个行业的从业者这么说,不要做这个行当),有追求的人才不会被其诱惑。真正的危险来自于名利双收的职业,例如从事企业法律或者医学工作。一份既有保障又有前途的工作,再加上一点可以不劳而获的声望,才是对青年人最大的威胁,因为他们还没开始思考什么是他们真正喜欢的。
要想知道一个人是否喜欢他正在做的事,就看他会不会无偿地工作,即使不得不做另一份工作以求生存。究竟有多少企业律师愿意在非工作时间免费做他们正在做的工作,而以日常工作糊口呢?
这种方法对于选择从事哪种学术研究工作特别有帮助,因为不同领域之间的差别非常大。大多数优秀的数学家即使当不了数学教授也愿意从事数学研究,另一种情况恰恰相反,有人发表论文,就是想做英语教授,而不是在广告机构工作。即使没有数学系也会有人研究数学,但是如果没有英语专业,以及教学职位的存在,又怎么会有人长篇累牍地发表论文,研究Conrad小说中人物的性别和身分呢?没人会觉得研究这些东西很有趣。
做父母的往往会看重金钱。可以放心地说,孩子想当作家而父母想让其当医生的多,孩子想当医生而父母让其当作家的少。孩子认为父母太“实际”,其实未必。所有的父母对待孩子要比对待自己更慎重,因为作为父母,他们承担风险,却得不到好处。如果八岁的儿子打算爬树,或者10来岁的女儿要和坏男孩约会,父母无法体会孩子的兴奋,但是如果儿子从树上掉下来,或者女儿怀孕了,却要父母出面收场。